中华人(ren)民共和国(guo)主席(xi)令(ling)
第 六(liu)十五(wu) 号
《中(zhong)华(hua)人(ren)民共和(he)国劳动(dong)合同(tong)法》已由(you)中(zhong)华(hua)人(ren)民共和(he)国第(di)十届全国人(ren)民代表大会(hui)常务委员会(hui)第(di)二十八次会(hui)议于2007年(nian)6月29日通过,现(xian)予公布,自2008年(nian)1月1日起施(shi)行。
中华人民共(gong)和国主席 胡锦涛
2007年6月29日
中(zhong)华人民共(gong)和国劳动合同法
(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(dai)表大(da)会常务委(wei)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(tong)过)
目 录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
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(de)履行和变更
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(zhi)
第五章 特别规(gui)定
第一节 集(ji)体合同
第二节(jie) 劳务派遣
第三节 非全(quan)日制(zhi)用工
第六章 监督检(jian)查
第七章 法律责(ze)任
第八章(zhang) 附 则